
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一、正面回答我国对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二、分析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三、上市公司有哪些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的法人,为关联法人: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2、前款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3、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等。具有以下情形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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